为保障居家养老金融服务管理机构 、老年人及养老护理员三者的权益 ,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,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 ,每个国家机构都应设立公司自身的工作行为守则 ,养老院的养老护理员应熟记并遵守社会工作守则 。 以下是养老院的养老护理工作守则 。
(1)家政服务不搬动大型家具或从事危险工作。
(2)不使用借用的设备,以便当补偿纠纷避免损坏。
(3) 不做服务研究对象及其管理活动时间范围以外的清洁工作 。
(4)不购买任何酒精饮料或刺激性作为目标。
(5) 不以服务对象的名义赊账 。
(6) 不帮服务对象购买医嘱以外的药品 。
(7) 不以任何交通工具搭载服务对象 。
(8) 除工作进行联系外 ,不使用信息服务研究对象家的电话 。
(9) 不向服务对象购买任何物品 。
(10)除服务合同外,服务对象家中的食品,即使服务对象提出要求,也不得食用。
(11) 在服务对象家食用自带的餐点 ,须经服务对象同意 。
(12) 提供服务时须着装整洁并佩戴服务证 。
(13) 尊重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隐私 ,绝不可向自己的邻居 、亲友等外人透露 。
(14) 养老护理员应悉知老人喜好 ,以便能适应老人的生活方式 。
(15) 养老护理员处于家庭争论中应保持中立 ,尽量避免涉及老人与家人 、朋友 、邻居间的各种不愉快 、争执与紧张关系 。
(16) 养老护理员应鼓励和督促老人遵从医护人员在药物 、饮食 、运动等方面的治疗意见 。
(17) 养老护理员不应告诉老人其私人问题 ,以免困扰老人 。
(18) 养老护理员不应将老人的难题带回家 ,应善于调节心理状态 ,维持自身心理健康 。
(19) 同事之间相互鼓励 ,给予正向支持 。
(20) 同事之间不提及服务对象的家庭隐私或传达夸大不实之讯息 。
(21) 不私下批评其他服务人员 。